法拍房的起拍价是如何规定的?
发布日期: 2021-10-21
法拍房的起拍价是如何规定的?肯定有很多人只知道法拍房的价格实惠,但是不知道法拍房的价格都是怎么定下来的,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。
一般情况下流程:
1、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。
2、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。
3、评估结果出来后,根据评估价值,确定拍卖保留价。
4、委托拍卖公司对房屋进行拍卖。拍卖活动由拍卖公司组织实施。
5、拍卖成交的,法院作出裁定,确定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。
6、无人竞拍或者拍卖失败的,法院可以在第一次拍卖保留价的基础上降价处理,再次委托拍卖公司拍卖。
7、二次拍卖仍失败的,法院可以在此基础上再降价拍卖。对房屋的拍卖,最多可以进行三次拍卖。
8、关于价格的确定:一般是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。
法院拍卖房子清场问题怎么规定的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、变卖财产的规定》第三十条规定,“人民法院裁定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,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,应当于裁定送达后十五日内,将拍卖的财产移交买受人或者承受人。
被执行人或者第三人占有拍卖财产应当移交而拒不移交的,强制执行。”从这个规定看,法院应该是负有清场责任的,拍卖公告上的声明应不能免除法定责任。